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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民用建筑)审查要点及成果要求的通知

2025-02-19 16:50作者:市自规局烈山分局来源:烈山国土分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滩溪县局、三区分局、开发区分局、各规划建筑设计单位:

为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民用建筑)审查要点,规范 报审技术设计深度及成果编制工作,提高规划审批效率,现将相关 要求通知如下:

一、重点审查内容

(一)符合申报要求情况(形式审查)

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审查设计单位是否具备相应资质。

(二)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用地预审与选址意 见书及划拨决定书或土地出让合同及规划条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政策文件等要求情况

1. 项目用地范围、用地面积:审核项目建设用地范围、用地 面积是否符合划拨决定书或土地出让合同及规划条件要求。

2. 建筑设计用途:审核建筑设计用途是否符合划拨决定书或土 地出让合同中明确的用地性质要求和用地兼容性要求。

3. 容积率或建筑规模:审核容积率或地上、地下建筑规模是否 符合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及划拨决定书或土地出让合同及规划条 件要求,同时还应符合建设项目立项文件、《安徽省建设用地使用标 准》。

4.建筑高度:审核建筑高度是否符合有关规划要求或符合弹性 管理要求,有净空高度控制的项目(如军事设施、保密单位、飞机 场、气象台、电台、其他无线电通讯设施周围、文物建控地带内项 目),审核建筑物最高点高度是否符合有关规划要求。

5.总平面布局

(1)建筑间距:审核建筑与周边现状、规划建筑,轨道交通、 高压线路等其他重大基础设施,危险品设施、保密单位等的间距是 否符合有关规划、技术规定要求。

(2)建筑退线:审核建筑后退各类控制线距离是否符合规划条 件或有关技术规定要求。

(3)绿地(化)率、建筑密度:审核项目绿地(化)率、建筑 密度是否符合规划条件或有关技术规定要求。

(4)停车位:审核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位数量、设置位置及 面积、充电桩设置等是否符合规划条件或有关技术规定要求。

(5)出入口:审核项目用地或地下车库对城市道路出入口设置 等是否符合规划条件或有关技术规定要求。

(6)建筑室外地坪高度或竖向设计:审核室外地坪标高或竖向 设计是否符合规划条件或有关技术规定要求。

6.建筑平面布局:审核建筑内部功能平面布局是否科学合理并 符合建筑设计规范要求。

7.配套设施:审核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安全配套设 施配置情况是否符合规划条件或有关技术规定要求。

8.城市设计:审核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是否符合上位规划、用地 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或规划条件中提出的有关城市设计要求,如公共 广场及通道设置、建筑布局、通透率、沿街立面风格、第五立面、 建筑材质、色彩,特殊的建筑层数、层高要求。

9.涉及历史风貌保护的项目:审核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是否落实 风貌保护要求。

10.其他刚性管控内容:对于上位规划、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或规划条件中确定的其他刚性管控内容进行审查。

11.其他要点:根据项目需要可在此阶段征询公安、住建、文 物、人防、国家安全、消防等部门意见。

二、申请材料及审批流程 (一)申请材料

建设项目立项文件、使用土地的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含CAD图形文件及文本)。

(二)审批流程

审批流程一般分为四个阶段,根据项目的重要性、类型、区位 等因素可适当精简部分阶段。

1.初步审查阶段。项目建设单位可通过皖政通网上提交项目建 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申请,市政务服务中心工程建设综合窗口对申 报材料的全面性进行审查,通过后统一受理;业务科室对申报方案 合规性、合法性、科学性进行初审,经局业务会研究后向建设单位 反馈初审意见。

2.专家评审阶段。按照初审意见修改完成的项目,业务科室转 交市规划学会组织专家评审,书面反馈专家评审意见。

3.市自然资源规划委员会审查阶段。专家评审通过的项目,建 设单位按照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并提供修改说明(图文并茂),  经审核修改完成的提交市自然资源规划委员会审查。

4.成果审批阶段。市自然资源规划委员会或局务会审查通过并 修改完成的项目,公示(不少于10日)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按程 序办结。

三、方案成果相关规定 (一)总体要求

1. 报审图件成果应包含方案文本和技术图纸,其中技术图纸 包括现状地形图、总平面图(含技术经济指标)坐标定位图、尺寸

标注图、地下空间利用图,均采用PDF 格式文件并加盖电子章。建 设单位及设计单位应对报审图件的真实性负责。

2.方案文本应满足审查需要,涉及城市重要地段建议提供比选 方案;主要内容应包括前期分析、效果展示、规划总平面及技术经 济指标(含建筑面积汇总表)、规划分析图件、建筑单体技术图纸、 日照分析等专篇、设计说明。

3.技术图纸坐标系统应采用CGCS2000 坐标系,高程基准采用 1985国家高程基准,应以米为制图单位,采用1:500比例尺绘制 ,当用地面积过大或用地呈带型,可采用1:1000比例尺绘制; 建筑单体平立剖面图应以毫米为制图单位,可采用1:100、1: 150、1:200、1:300等比例尺绘制。

4.经审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作为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证的依据,不得擅自调整。

(二)文本内容

报审文本应包含五部分内容,具体内容和装订顺序如下:

1. 附件部分

(1)封面:项目名称(XX 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建设 单位、设计单位、设计时间;

(2)扉页;

(3)设计单位信息:资质证书、营业执照、设计单位项目负 责人、方案设计人员、各专业负责人员名单并签署姓名,加盖单位 公章及出图章;

(4)使用土地的证明文件;

(5)项目建设依据(包含项目立项文件、与规划设计方案有 关的会议纪要或相关部门意见)。

2.前期分析

(1)项目区位分析(包含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中 的位置);

(2)项目周边居住、商业、公服配套(医疗、教育等)、交通 (道路等级、断面形式等)景观资源、人口资源等分析;

(3)地块现状分析(采用近期航拍图、正射影像图、实景照 片、地块实测现状地形图);

(4)上位规划解读(包含淮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 划或城市设计、专项规划等对项目地块的相关要求);

(5)规划条件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解读。

3. 效果展示及规划分析

(1)方案设计策略;

(2)方案总平面图(含技术经济指标表);

(3)效果图展示:多角度实景融合鸟瞰图、夜景亮化图、 透视效果图、重点景观效果图、建筑单体效果图(需准确反映建 筑造型、色彩、体量、材质、细部设计、屋面形式等。同时需统筹 考虑建筑附属物包括空调机位、水箱、装饰构架、雨棚等设备设施 与建筑主体部分的整体协调性,注重优化建筑第五立面)等;

(4)规划分析图:包含功能分区、交通流线组织、机动车 及非机动车停车、消防、公服配套设施、环境景观、市政(环卫  、电力、燃气、供热、给水、排水、污水、网络基础设施等)、安全、竖向设计(含标高、坡度、坡向,复杂地形还应加以纵、横 剖面表达等)等分析图件,必要时补充沿主要道路城市天际线、 景观视廊、风廊等分析图件,居住地块应包含户型分析、智慧安 防社区分析等;专篇分析(包含日照分析、建筑外立面风格造型 及色彩材质、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海绵城市、无障碍设计、 防灾减灾等)。

4.建筑单体图

(1)建筑单体图:包括平、立、剖面图及节点大样图,平面 图中应附总平面缩略图;

(2)地下空间利用图:明确行车流线、人防区域、充电区 域和设备用房区域,标注柱网尺寸、地下机动车停车位置及数量 、停车位尺寸、非机动车停车范围及数量等。

5.设计说明篇

包括但不限于对项目设计依据、规划及建筑设计、结构设计 、市政管线、节能环保、抗震设防等进行说明。

(三)技术图纸

现状地形图:包括宗地界线、现状地形标高、周边市政道路 、用地等信息,明确坐标系及高程等。

总平面图:包括表达建筑(含建筑层数、高度)、绿化景观 、道路的关系,技术经济指标表、规划设计相关说明、图例等信 息。

坐标定位图:包括用地红线坐标、建筑单体坐标(应标注不 少于三个坐标点,使用外墙拐点坐标)、图例等信息,明确坐标 系及高程。

尺寸标注图:包括规划建筑与用地红线、道路红线的距离、 规划建筑、构筑物间间距、规划建筑与既有建筑间的间距、图例 等信息。

地下空间利用图:包括地下空间范围线、人防区域、充电区 域和设备用房区域,标注柱网尺寸、地下机动车停车位置及数量 、停车位尺寸、非机动车停车范围及数量等信息。

工业、仓储类建筑可参照本《通知》要求简化程序和相关材 料。本通知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施行期间若国家或省有新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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