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区2025年公租房申请优先保障家庭名单

2025-05-13 08:46作者:住建局来源:区住建局(地震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根据《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北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实行)的通知》(淮政办〔2023〕26号)、《退役军人事务部等7部门关于印发<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规范>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发〔2025〕6号)文件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保障对象,优先予以保障:1、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城镇低收入家庭、城镇特困供养人员;2、孤寡老人、四级以上残疾人员和重大疾病救助对象;3、烈士遗属、伤病残退役军人等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4、消防救援人员、见义勇为人员,省部级以上劳模家庭;5、青年教师、青年医生、环卫工人、公交司机等住房困难家庭以及未成年子女数量较多的家庭(2孩及以上);6、退役军人。经相关部门核查认定,此次公租房审核公示通过家庭中有21户家庭符合优先保障条件,现对此次烈山区公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优先保障家庭进行公示,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烈山公共租赁住房配租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投诉。

公示时间:2025年5月13日-5月21日,公示期七个工作日。
举报投诉电话:0561-4685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