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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山区2025租金减免情况

2025-06-11 09:03作者:住建局来源:区住建局(地震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根据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北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淮政办〔2023〕26号)文件第十九条 对符合条件并享受国家抚恤补助待遇的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遗属、消防救援人员遗属,以及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残疾消防救援人员和烈士老年子女家庭租住公租房的免收租金。以下情形之一的公租房保障家庭,凭有关证明材料到所在社区提出申请,经区住房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公示后予以减免租金
(一)特困供养人员、孤寡老人、重大疾病救助对象等丧失独立生活能力的人群;
(二)承租人家庭发生灾难性事故或者家庭主要人员突发重大疾病继续救治造成生活困难的;
(三)其他特殊情况造成生活困难的。
经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核实认定,烈山区公租房保障对象中2025年有8名优抚对象符合租金减免条件,给予租金减免;有7名特困供养家庭经申请审核公示合格,予以租金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