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区2025年上半年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
一、工作开展情况
1、强化河长履职。各级河长认真履行职责,加大巡河频次和力度,及时发现并解决河湖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上半年,区级河长累计巡河26次,镇级河长巡河380次,村级河长巡河3900余次。
2、开展专项行动。2025年印发总河长7号令《关于迅速开展阻水片林等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清理整治的令》,排查龙岱河高杆作物1处,已清理完成。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加大对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采用无人机航拍的形式对重要行洪河道及大沟进行全覆盖无死角的问题排查,共排查问题15处,有效改善了河湖面貌。
3、加强部门联动。建立健全河湖长制部门联动机制,加强水利、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上半年,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2次,严厉打击了涉河湖违法行为。
二、存在的问题
1、部分镇(街道)对河湖长制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工作推进力度不大,存在重形式轻实效的现象。
2、河湖日常管护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长效管护机制还不够健全,需要进一步完善。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明确各级河长职责,加大巡河督查力度,督促各级河长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发现并解决河湖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建立河长履职考核机制,将河长履职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对履职不到位的河长进行问责。
2、保持对河湖“四乱”问题的高压打击态势,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并清理整治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违法行为。建立河湖“四乱”问题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果,防止问题反弹。
3、以南湖流域级幸福湖,老濉河省级幸福河,萧濉新河市级幸福河建设为目标,加强河湖生态保护与修复,通过实施河道整治、湿地保护、岸线绿化等项目,改善河湖生态环境。加强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科学调度水利工程,维持河湖生态用水需求。
4、进一步完善河湖长制部门联动机制、信息共享机制、考核评价机制等,形成工作合力。加强河湖长制信息化建设,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河湖管理效率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