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处罚案件(6.16)

2025-06-17 15:09作者:市场监督管理局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序号 处罚对象 案件名称 违法主要事实 处罚种类和内容 处罚依据 作出处罚决定部门 处罚时间 处罚文书文号 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1 淮北市烈山区古饶况楼王月侠大药房 淮北市烈山区古饶况楼王月侠大药房购销药品未按照规定进行记录;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案 购销药品未按照规定进行记录;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 1、警告;2、没收违法购进药品20盒;3、罚款550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条 烈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6.16 烈市监古罚〔2025〕86号 自觉履行;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