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经营监管处罚(6.26)

2025-06-26 15:14作者:市场监督管理局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序号 处罚对象 案件名称 违法主要事实 处罚种类和内容 处罚依据 作出处罚决定部门 处罚时间 处罚文书文号 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1 淮北市烈山区新益生堂大药房(91340604MA2MWY1A6T) 淮北市烈山区新益生堂大药房未经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案 未经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 罚款人民币5000元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 烈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6.26 烈市监杨罚〔2025〕91号 自觉履行;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