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化妆品监管行政处罚案件(6.26)

2025-06-30 15:33作者:市场监督管理局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序号 处罚对象 案件名称 违法主要事实 处罚种类和内容 处罚依据 作出处罚决定部门 处罚时间 处罚文书文号 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1 淮北市烈山杨影化妆品店 淮北市烈山杨影化妆品店经营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案 经营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 1、没收过期洗发水一瓶;2、罚款1000元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 烈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6.26 烈市监杨罚〔2025〕92号 自觉履行;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