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级】关于开展《烈山区2025年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巡查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委机关有关科室:
现将《烈山区2025年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巡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烈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 年4 月21日
烈山区2025年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巡查工作方案
为全面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和内部运行管理,推进高质量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烈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烈山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巡查工作方案(2024-2027 年)的通知》(烈卫秘〔2024〕84号)精神,决定开展2025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巡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被巡查机构
淮北市烈山区宋疃镇卫生院、淮北市烈山区古饶镇卫生院
二、巡查时间
2025年烈山区巡查工作于2025年6月底启动,于2025年7月底前完成。单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巡查时间根据建设规模确定,原则上不少于1天。
三、巡查重点
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职责范围和运行特点,在全面对照医院巡查管理重点内容的基础上,遵循紧扣要点、 防范风险的思路,重点巡查党的建设、行业作风、运行管理等三方面,具体见《烈山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巡查重点内容》( 附件1)。并聚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日常工作中容易忽视的、明知故犯的、频繁发生的、以及重点整改任务等着重巡查,防范发生重大风险隐患。
四、组织实施
依托现有的医院熟悉基层医疗卫生情况的专家,按照属地管理、统一组织、分级负责原则,有计划、分步骤组织开展巡查工作。
(一)开展自查。被巡查机构围绕本次巡查重点内容,全面开展自查,梳理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深入查找工作中的风险和问题,提出可行的整改措施,并推动措施落地见效,形成自查报告,于4月底前将自查报告上报委基卫科。
(二)现场巡查。结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相关专项检查,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统筹开展现场巡查。现场巡查前,以适当方式公布巡查期间的工作举报电话、时间安排、线索受理范围等,并设立专门的举报信箱,方便、接受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巡查组采取实地查看、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多方访谈等灵活形式开展。
(三)监督整改。巡查组在巡查后15天内及时向被巡查机构反馈问题、督促整改,以适当方式公示整改情况,同时抓好举一反三工作,并根据需要不定期组织巡查工作“回头看”。
五、区级巡查流程
(一)成立巡查组。我委成立1个巡查组,由区卫生健康委主任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委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区卫健委基层卫生科办、医政医管办负责人兼任联络员。
(二)开展业务培训。巡查开始前召开培训会,巡查组全体人员参加,就基层医疗机构巡查细则统一标准、方法,明确巡查工作流程和巡查工作纪律。
(三)明确巡查流程
1.上报自查报告。被抽查的医疗机构将自查报告( 电子与纸质版) 报送至区巡查组联络员处,由巡查组及时对自查报告进行审核。
2.现场巡查。巡查组自行安排时间进行现场巡查。
(1)巡查动员。组织召开医院行政和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进行工作部署,基层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作巡查工作汇报。
(2)现场查看。对照巡查重点内容现场查看。
3.巡查报告。巡查结束后,现场不反馈。由副组长负责组织讨论并形成巡查书面报告。
4.监督整改。收到巡查书面报告后,区巡查组联络员向巡查组组长报告并报经委领导审定后,反馈至被巡查医院。被巡查医院应于 1 个月内上报整改报告及成效。
六、巡查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巡查工作是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党的建设水平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日常工作联络员,按照“两严”( 严格标准、严密组织) 要求,序时推进,确保有计划、有目标、有侧重点。我委将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巡查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确保实施有力,推进有效。
(二)清单管理,加强工作调度。被巡查机构要全面梳理巡查问题,建立整改清单,逐一销号管理。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设立巡查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将巡查结果作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专项资金补助等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聚焦重点,务求巡查成效。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 巡查工作不得走过场、搞形式主义,不得干扰医院日常工作,不处理具体事务,不承办具体案件,巡查中发现属于其它单位管辖的问题线索按规定移交。
联系人:刘 敏 联系电话:4685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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