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安徽发电有限公司淮北发电分公司危废库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大唐安徽发电有限公司淮北发电分公司危废库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审批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局。
联系科室:淮北市烈山区生态环境分局行政许可室
电 话:4080280
2025年7月18日
项目名称:淮北发电分公司危废库改造工程
项目性质:改建
项目单位:大唐安徽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宋疃镇新园村杨船路1号
建设内容:厂区原有危废库因公司新建储能项目需要移位改建,将原危废库移至厂区东侧建设,新危废库占地面积约90m2,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地面做防渗处理,不涉及新增用地。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本项目施工期颗粒物排放执行《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标准》(DB 34/ 4811-2024)表1中监测点浓度限值要求;运营期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表A.1 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
危废库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废气经全室整体换风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根高15m、内径0.3m的排气筒(DA003)排放。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2、废水
本项目不产生废水。
3、噪声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标准限值,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具体标准值详见下表。
4、固体废物
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劳保用品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收集后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公众参与情况:项目在公示规定的期限内均未收到公众电话、传真等反馈意见。
相关部门意见:淮北市烈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代码:2211-340604-04-01-745672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