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心校、集团校、区直各学校,各督学责任区:
根据《教育督导条例》精神,为加强我区教育督导队伍建设,根据督学任职条件,经局党委研究,决定聘任李金亿等5名同志为区教育局专(兼)职督学,具体情况如下:
李金亿、张军二位同志为兼职督学;
李建华、任明华、薛继建三位同志为专职督学。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