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案件(10.9)

2025-10-15 16:04作者:市场监督管理局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行政处罚(食品)
序号 处罚对象 案件名称 违法主要事实 处罚种类和内容 处罚依据 作出处罚决定部门 处罚时间 处罚文书文号 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1 淮北市烈山区牛胜餐饮店 淮北市烈山区牛胜餐饮店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案 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 1、没收豆瓣酱一桶;2、罚款20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烈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9 烈市监宋罚〔2025〕138号 自觉履行;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