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处罚案件(10.29)

2025-10-29 16:12作者:市场监督管理局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行政处罚
序号 处罚对象 案件名称 违法主要事实 处罚种类和内容 处罚依据 作出处罚决定部门 处罚时间 处罚文书文号 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1 淮北市烈山区振东药房 淮北市烈山区振东药房销售劣药案 销售劣药 1、警告;2、没收超过保质期药品11袋(货值22元);3、罚款100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三十条 烈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29 烈市监宋罚〔2025〕152号 三十日;自觉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