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度烈山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中心校、集团校、区直属学校:
根据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市 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淮人社秘[2025]166号)及《关于开展2025 年度淮北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 现就做好2025年度全区中小学教师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有 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要求
(一)评审范围
申报人员须是在职在岗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1、我区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校外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 学的教师;
2、我区教研、电教机构教研人员;
3、我区各类民办学校已办理人事代理手续,且与学校已签订 正式聘用合同的在岗教师;
4、我区与皖北地区新优质学校结对创建管理团队人员。
(二)不能参与职称评审的情形
1、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当年不得申报职称。(因 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年度考核确定不合格的,当年 不得申报)
2、不服从分配,不遵守纪律,给工作造成较大损失和不良影 响或因病、因事及擅自脱岗累计离开本校工作岗位半年以上,不 能履行教师职责的,不得申报;
3、不安心乐教、搞有偿家教或诱导学生参与有偿家教、私自 外出带课、办班,参与销售、组织学生集体订购省教育厅规定的 教学用书以外的其他各类复习资料、试题或体罚学生造成影响的, 不得申报;
4、因违法乱纪、道德败坏或其他严重错误造成恶劣影响,受 到纪律处分未满处分期的,不得申报;
5、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挟私报复的,取消当 年申报资格,并从下一年度起3年内不得申报;
6、严格落实国家有关规定,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 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含返聘在岗)不得申报专业技术 人员职称评审。
二 、申报条件和评审基本原则
(一)申报条件
评审标准条件和要求按照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 于做好2025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淮人社秘[2025] 166号)及《关于开展2025年度淮北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 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执行。
(二)申报评审基本原则
要坚持正确的申报评审导向。各校(园)在遴选推荐申报人时, 要把师德放在教师评价的首位,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 重贡献,体现业内认可和岗位需求,突出教育教学成绩,引导教 师潜心育人,争做新时代“四有”好老师。要严格按照评审标准 要求,客观、公正地评价申报人的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保质保 量完成评审工作任务。
三、申报程序和基本要求
根据省人社厅统一部署,2025年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厅”官网—— “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开通全省统一 管理的职称评审公共服务系统,全面实行职称申报、受理、审核、 评审、公布、发证等全过程一网通办。
我区中小学教师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通过安徽专技人员 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职称管理平台)进行管理,为确保 稳妥有序推进,2025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采取线上和线下相 结合的方式进行,逐级进行审核、申报。
已下放至县(区)中小学教师(含幼儿园)初级职称评审, 评委会资格审核合格后,报经县(区)人社局同意后开展评审。
1、组织初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不超过1人)、专家(可跨校聘请)和骨干
教师代表组成的3--5人的评审推荐小组,对申报教师任现职以来 的师德表现、专业水平、教育教学业绩和贡献等进行全面考核, 对申报人提交的各类证书原件进行认真审核,对提供材料的真实 性进行鉴定,如实填写《材料鉴定表》,确保职评材料真实、齐全 且手续完备。经初核,不符合资格条件和程序的人员一律不得上 报。初核结束后,评审推荐小组在《材料鉴定表》上签署意见并 签名,学校加盖公章.
2、公开申报。
(一)网上材料申报
1、申报时间:个人网上申报时间为10月9日至11月7 日(逾 期系统将自动关闭,将不再受理)
2、申报网址: https://hrss.ah.gov.cn/
3、申报流程: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 站,点击“资讯中心”下方“专题专栏”中的“专技人员综合管 理服务平台”,进入该系统首页,选择“职称申报”,跳转至登录 页面,选择“个人登录”下方“安徽政务服务网”,已注册人员直 接登录输入相应账号、密码、验证码进行登录,未注册人员先申 请注册后登录即可。登录后,请先在“职称申报”网页右上角“帮 助中心”中查看并下载《操作手册》,按照说明逐步进行操作。
4、审核时间:
单位审核时间为10月9日至11月7日,需审核申报人材料 真实性和完整性。
5、有关要求: 一是结合本人所从事专业及业绩情况,按照职 称管理平台提供的选项选择申报专业,不可自填专业。二是申报
人严格按照系统提示和条件要求,逐项填报各项信息并扫描上传 年度考核表、诚信承诺书、资历、继续教育(含跨学科培训)、公 示证明、业绩、教科研等申报材料。其中,业绩成果、教科研成 果等,应是申报人取得现任专业技术资格以来的情况。业绩、教 科研材料等需按照《淮北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实施细 则(试行)》(附件7)要求上传相应证书及佐证材料。三是今年 起,申报人员须同时提交2份申报材料,1份为原始材料扫描件、 1份为打码隐去个人关键敏感信息后(姓名、单位、身份证号码 等)的业绩材料扫描件。所有业绩材料附件均不得出现个人关键 敏感信息,一经发现,判定申报材料无效,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四是论文材料应包括刊物或著作的封面、目录、双刊号或标准书 号的印刷页、正文等,同时上传刊物在国家新闻出版署的查询截 图(国家新闻出版署官方网站: https://www.nppa.gov.cn/, 在 网站首页的“办事服务”栏目下,找到并点击“从业机构和产品 查询”。进入后,选择“期刊/期刊社查询”)、论文收录截图、论 文查重报告(按照《淮北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实施细 则(试行)》(附件7)要求上传材料)。务必确保所有信息真实、 准确、规范,如因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自 负。
网上提交的所有获奖证书,均须校长在正面空白处签字并加 盖学校公章后扫描上传。
(二)纸质材料申报
对于内容较多,不便上传的能力条件材料,以纸质形式上报 (一人一档案袋,准备清单目录2份,1份贴在档案袋外面,1
份随能力材料放入档案袋内。清单目录包含:申报人姓名、单位、 学段学科、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具体能力条件的类别)。
申报工作要坚持公开透明、阳光操作,接受群众监督.各学校 要主动公开申报条件和评审条件,公开申报人的基本情况、评审 材料,公开学校推荐结果,公示时间均不少于5个工作日。其中, 每一名申报人的《材料鉴定表》应与学校推荐结果等材料一并在 学校公告栏公示。公示结果(含附件2《单位公示证明》)报区教 育局人事办公室。公示无异议的,各学校法人应在申报人《专业 技术资格评审表》公示意见栏中签署“经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至 年月日),材料真实,符合专业技术资格任职申报条件,同意推荐” 意见后,方可将符合申报条件的推荐人上报。
区教育局将各校(园)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在区政府网站上进行 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相关政策说明
(一)关于少先队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思政课、科学教师 职称评审。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 青团安徽省委员会少先队安徽省工作委员会关于做好中小学少 先队辅导员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 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和《淮北市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科 学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精神,中小学专职少先队辅导员、心理健 康教育、思政、科学课教师,或以少先队活动、心理健康教育、 思政、科学课为主要工作的兼职教师,可申报“少先队活动”、“心 理健康教育”、“思政”、“科学”科目专业技术资格,其兼任其他
学科教学任务的工作量及业绩一并纳入“少先队活动”、“心理健 康教育”、“思政”、“科学”科目专业技术资格评价范围。以中小 学其他学科教学为主兼做少先队活动、心理健康教育、思政或科 学课工作的教师,应按所从事的主要任教学科申报教师专业技术 资格,其兼做少先队活动、心理健康教育、思政、科学课方面的 工作量及业绩、学科成果一并纳入主教学科专业技术资格的评价 范 围 。
(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工作。根据省、市 人社、教育部门有关通知要求,专技人员全年继续教育累计应不 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因故未及时参加学 习的,可顺延至下一年度补学。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的最近 一个任职周期内,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平均达到规定学时即可(但 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所需学时)。未按 照要求完成继续教育的,不得申报职称。
学时认定的基本程序为:每年度校本培训学时由学校和县、 区及企业教育主管部门填写并审验,集中培训学时由培训院校填 写,参加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培训、“国培计划”培训所获得的学时 (学分),凭合格(结业)证书计入学时;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完成 后,以县、区,企业教育主管部门为单位(市直学校以学校为单 位)到市人社局专技科统一进行学时认定。
职称申报系统中,继续教育分每年公需课总学时、专业课总 学时录入(根据系统要求逐年录入),上传的附件为《继续教育本》 中对应的“继续教育登记”和“验证登记”页面,每页空白处须 标注本人签名。验证登记页面上传时,须写清审核时间。
(三)有关年限计算。除继续教育学时按学年度计算外,其他 学历、资历、业绩等均按周年计算,本年度职称评审终算时间为 2025年12月31日。
(四)二级教师,不实行破格申报。
五、材料报送相关要求
(一)申报人应提供的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2份);
2、个人政治思想小结(1份)、学校证明(思想鉴定证明、教 育教学一线证明、工作量出勤证明、学校考核证明)(各1份)、教 育教学工作心得体会(1份);
3、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教师专业发展考评报告册》(2024-2025学年度)2本(其 中三级教师参评二级教师提供两个学年度)、上一年度原始教案 (2024--2025学年度)2 本;
5、2024-2025学年度分学期课程表1套;
6、校内公开课教案(1 份)、公开课评价表(3份)、开课通知 (1 份 ) ;
7、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2份);
8、单位公示证明(2份);
9、淮北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校长诚信承诺书(1份);
10、评审标准条件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材料报送时间安排
评审材料(含初次认定人员)于11月7日前报区教育局人事办 公室,纸质版、电子版须同时上报,联系电话:0561-4083566。区
中小学教师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11月底前完成2025年度中 小学教师二级、三级职称的评审工作。
六 、纪律要求
(一)申请人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伪造学历、资历、 教案,未在教学一线岗位,剽窃和侵吞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的申 报人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当年申报资格,从下一年度起3年内 不得申报,并视情节追究申报人的责任;评审已通过的,撤销其专 业技术资格,收回专业技术资格证。
(二)各单位要加大对申报人员材料的审核力度,严格把关, 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或材料不完整的不予受理。对原始材料不真实, 公示有异议且经调查问题属实的,不得推荐。对未按规定程序开 展申报、评审工作的,其推荐、评审结果一律无效。
七、未尽事项,按照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 好2025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淮人社秘[2025]166号) 及《关于开展2025年度淮北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工作 的通知》文件精神执行。
附 件 :
1、淮北市烈山区申报初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材料鉴定表;
2、单位公示证明;
3、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
4、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5、《安徽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等3个资格条件文件;
6、淮北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校长诚信承诺书;
7、关于修订《淮北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实施细则(试 行)》的通知
淮北市烈山区教育局 淮北市烈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22日
皖公网安备 340604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