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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山区2025年年度督导工作计划内容

2025-12-26 14:46作者:教育局来源:区教育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烈山教育督导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持续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提升督学、评估监测的工作实效,确保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教育各项法律法规落实落地,着力破解教育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为教育改革发展保驾护航,助力教育强区建设,促进烈山教育高质量发展。

一、牵头做好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工作。动员有关工作力量,对考评指标的结构、数量、增减、测评重点、赋分变化等方面进行全面、详实的解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高标准做好评价工作,以高质量考核评价积极助力烈山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巩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创建成果。依据教育部评估反馈意见要求,认真研究策略,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整改,切实巩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政府保障程度、幼儿园保教质量等各项指标不降低,稳中提升,持续巩固普及普惠发展水平,确保全区学前教育安全优质发展。

三、组织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真研读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围绕资源配置、政府保障、教育质量、社会认可度等方面的指标要求,严格对照指标要求,摸排各项指标达标情况,摸清当前存在的短板和不足,精准查找差距,做到家底清、任务明。各督学责任区要组织责任督学抓住办学条件、教师队伍建设、学校管理、办学质量、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重点,跟踪督查,推动整改,不断提升办学的“硬实力”和“软实力”。

四、继续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组织责任督学依据《幼儿园督导评估办法》,从办园方向、保育与安全、教育过程、环境条件、队伍建设、内部管理6个方面,有序对全区公办、民办幼儿园开展实地督导评估工作,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不断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稳步提升保教质量。

五、组织开展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在教育部及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督导机构指导下,科学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质量监测职责分工,通过多轮业务培训规范操作流程。组织责任督学全程参与,强化全流程督查,严控工具保密、现场测试、数据回收等关键环节,确保结果真实客观,圆满完成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任务。指导各学校开展监测前教育教学研究,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六、高质量完成教育部“责任督学进校园”任务。依据教育部责任督学进校园摸排工作部署,按照省市教育督导机构的工作安排,组织督学责任区责任督学对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开展“责任督学进校园”工作摸排。严格按照工作程序,按照时间节点,高标准完成信息采集,高质量完成信息上报。

七、开展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强化督导评价导向。发挥督导评价的引导、诊断、改进及激励功能,强化过程评价和增值评价,促进学校特色化、多样化、安全优质发展。优化综合督导方式。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根本标准,坚持以学生素养为核心,聚焦学校办学质量,构建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体系。同时,发挥责任督学监督、检查、指导职能,全程参与评价工作,做到求真务实、公正公平,确保质量评价工作顺利进行。

八、开展中小学幼儿园规范办学督导。认真贯彻落实《规范办学行为》要求,督促中小学幼儿园严格落实规范办学主体责任,完善学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依法管理、从严管理、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切实提高学校管理能力和教书育人水平。将中小学幼儿园规范办学情况作为教育督导重要内容,确保规范办学行为工作责任到单位、落实到人。建立健全督查督办制度,深入开展“双减”“五项管理”及招生、校园餐、教辅、校服等热点难点问题专项督导和随机督导,对违规办学行为依法依规督促整改。

九、继续加强督学责任区建设。继续完善“1+X”督导模式,优化专项督导、随机督导、综合督导模式、方式方法。实施督学责任区年度考核评价制度,压实督导执行效力,树立督导权威性,依法督导、规范督导,严肃问责,推动我区教育督导工作再上新台阶。

十、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督学选聘、管理、培训制度,配齐建强教育督导队伍。组织责任督学能力提升培训,加大教育督导“微”课题研究支持力度,不断提高责任督学履职能力。根据责任督学履职需求,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创新培训形式载体,扎实开展督学培训,促进责任督学专业成长。开展教育督导论文、案例评选,让责任督学讲好教育督导故事,提升责任督学“软实力”。启动市区两级联合“名督学之家”建设工作,辐射带动我区责任督学能力整体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