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区涉农补贴项目表

2026-01-23 10:46作者:烈山区人民政府来源:烈山区农水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烈山区区本级涉农补贴政策清单
序号 主管部门 补贴项目 政策依据 补贴对象 补贴标准 申请流程 发放方式 发放时间 咨询方式 备注
国家标准 省级标准 市级标准
1 烈山区财政局 烈山区农业农村局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业 三项补贴 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农〔2016857 号) 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 按规定登记和审核补贴面积和基础数据等。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 一卡通 打卡发放 原则上每年 6  30 日前 0561-4661276 区域内执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区级政府根据省里下达的资金额度以及符合补贴条件的耕地面积测算确定。
2 烈山区农业农村局 农机购置补贴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20212023 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 的通知》 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定额补贴,根据产品性能、参数设置档次,同一档次产品补贴标准相同。 自主购机,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主动申请补贴;区级受理核验、信息公示、财政结算兑付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 一卡通 打卡发放和打卡至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对公账户 随时申请,随时受理。财政部门应根据农业农村部门提供的材料依据,于 20 个工作日内集中兑付 0561-4088226
3 烈山区农业农村局 禽(畜)防控扑杀补贴资金 安徽省防控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会议纪要(第一期) 发生非洲猪瘟疫情养殖户 1200  / 头(中央补贴 60%、省级补贴 20%、市级补贴 20% 市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向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申请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 一卡通 打卡发放 按年度发放 0561-4685192
4 烈山区农业农村局 牲畜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病死猪无害化处理)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1163 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动物防疫补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农办医〔20168 号) 50 头以上养殖企业 50  /  15  /  养殖户向主管部门报告,官方兽医到场确认。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 一卡通 打卡发放 中央、省级补贴资金发放后 3 个月内发放 0561-4685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