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5-2026年中央和省级冬春救助资金的通知
关于下达2025-2026年中央和省级冬春
救助资金的通知
烈山镇、宋疃镇、古饶镇人民政府,杨庄街道办事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应急管理部、财政部和省、市区有关工作部署,高效有序做好我区2025-2026年度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关于下达我区冬春救助补助资金56.2万元(资金分配方案附后)。
附:烈山区2025-2026年中央和省级冬春救助资金发放方案
淮北市烈山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12月31日
烈山区2025-2026年冬春救助
资金发放方案
一、资金来源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冬春救助资金的通知,下达我区冬春救助资金56.2万元。
二、救助原则
坚持“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的原则,优先考虑受灾的低保户、监测户和特困供养人员的救助,做到分户施策,实施精准救助。
三、分配方案
按照三镇、杨庄街道受灾报灾情况和各村社区申报评议结果,分配方案为:烈山镇235户、480人,救助资金85675元;宋疃镇332户、680人,救助资金119025元;古饶镇1003户、1874人,救助资金342100元;杨庄街道49户、76人,救助资金15200元。
四、救助标准
按照省里分配方案要求,救助标准为一般户人均不超过130元,其他困难户人均不超过165元,低保户、监测户和特困供养人员人均不超过200元。
五、时间要求
各镇办要及时召开会议制定救灾资金分配方案,加快冬春救助资金下拨进度,督促各村(居)委会抓紧实施冬春救助工作,确保2026年1月10日前将救助资金全部发放到户。
六、补助流程
按照《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第八条第二款,受灾群众生活救助补助资金(含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要严格按照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工作规程,通过“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确定冬春需救助对象,冬春需救助对象和拟救助金额要进行公示,纳入“一卡通”发放,做到救助公开、公平、公正。
七、绩效评价
按照要求,2026年3月开始抽查补助对象,进行评估验收,形成绩效评估报告,报市应急局、财政局。
烈山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12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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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公网安备 340604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