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案件(1.13)

2026-01-20 15:21作者:市场监督管理局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行政处罚(食品)
序号 处罚对象 案件名称 违法主要事实 处罚种类和内容 处罚依据 作出处罚决定部门 处罚时间 处罚文书文号 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1 王沉 王沉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 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 1.警告;
2.没收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品鉴用酒六年窖”4盒(瓶)、“品鉴用酒六年窖”(绿瓶装)9瓶、“品鉴用酒六年窖”(红瓶装)6瓶、“十年窖”12瓶、“十年窖.内部用酒”11瓶、“十年窖.内供酒”11瓶、“二十年窖.窖藏”15瓶;
3.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烈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1.13 烈市监烈罚〔2026〕3号 三十日;自觉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