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案件(1.13)
| 行政处罚(食品) | |||||||||
| 序号 | 处罚对象 | 案件名称 | 违法主要事实 | 处罚种类和内容 | 处罚依据 | 作出处罚决定部门 | 处罚时间 | 处罚文书文号 | 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 1 | 王沉 | 王沉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 | 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 | 1.警告; 2.没收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品鉴用酒六年窖”4盒(瓶)、“品鉴用酒六年窖”(绿瓶装)9瓶、“品鉴用酒六年窖”(红瓶装)6瓶、“十年窖”12瓶、“十年窖.内部用酒”11瓶、“十年窖.内供酒”11瓶、“二十年窖.窖藏”15瓶; 3.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 烈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6.1.13 | 烈市监烈罚〔2026〕3号 | 三十日;自觉履行 |
皖公网安备 340604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