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电子水泵生产基地项目、电子水阀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新能源汽车电子水泵生产基地项目、电子水阀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审批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局。
联系科室:淮北市烈山区生态环境分局许可室
电 话:4080280
淮北市烈山区生态环境分局
2025年1月7日
项目名称:新能源汽车电子水泵生产基地项目、电子水阀生产线项目
项目性质:扩建
项目单位:安徽嘉和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淮北市烈山经济开发区南区智能产业园四区
建设内容:
本项目占地面积约为6000平方米,拟在租赁的空置厂房内扩建4条电子水泵生产线、1条汽车电子水阀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产280万套电子水泵、40万套汽车电子水阀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营运期:
1、水环境影响分析
厂区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经化粪池(依托现有)预处理后汇同冷却机间接定期排污水接管进入淮北蓝海水处理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部分作为平山电厂回用水,剩余部分排入萧濉新河。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涂胶废气、焊接废气、铆接废气、激光焊接烟尘、危废暂存废气。
涂胶废气采取上胶柜、打胶柜密闭(收集效率为95%),收集的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效率90%)处理后,通过DA002排气筒15m排放。焊接废气、铆接废气、激光焊接烟尘采取加强通风的措施排放;危废暂存废气采取危险废物采取对危险废物加盖、桶装、袋装等密闭措施,经活性炭吸附后屋顶排放。
废气排放满足安徽省地方标准《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 34/4812.6-2024)及《大气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相关标准。
3、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
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包装材料、焊渣、不合格产品暂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场所,定期外售,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废润滑油桶、废胶桶、废胶头、废活性炭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库建设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中相关标准。
4、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主要的噪声源为设备、风机等运行噪声。
设备运行噪声采用减振安装,厂房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采取以上措施后能够有效降低的噪声量。营运期项目区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公众参与情况:项目在公示规定的期限内均未收到公众电话、传真等反馈意见。
相关部门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皖公网安备 340604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