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烈山区开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汇报

2026-02-13 09:39作者:环保局来源:淮北市烈山区生态环境分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防治责任。2023年以来,烈山区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作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领域,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防控环境风险为目标,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持续发力,系统推进,全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同时,利用专题培训班、法制宣传、主题宣传活动等方式,对新《固废法》进行广泛宣传,三年来,培训执法人员、企业负责人32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500多册,为新《固废法》贯彻落实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在治理医疗废物方面,严格落实省市关于规范医疗废物处置相关文件;生活垃圾分类方面,已施行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生活垃圾分类、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面启动;农业固体废物管理方面,探索建立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等机制。

(二)固体废物监管措施不断完善。一是不断规范医疗废物处置。开展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专项检查,依托市级医疗废弃物智慧监管平台,实现了医疗废物处置全过程、闭环式监管。全区87家医疗卫生机构与医疗废物处理公司签订委托合同,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置。医疗废物全部做到当日收集、当日处置。二是扎实推进危险废物专项治理。依据省市关于做好危险废物专项整治要求,连续开展了危险废物专项整治行动(三年为一阶段),进行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检查、废矿物油专项整治、医废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全区86余家产生危险废物企业全部网上申报登记,进行危险废物信息动态化管理,强化危险废物备案、跨省转移预审及转移过程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工业固体废物专项执法检查,在企业检查时主动开展“执法宣法”,按月调度检查情况、环境问题处理和整改情况。同时,加大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2023年以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立案查处4件,罚款80.98万元,查处非法转移倾倒危险废物案件1起、并移交公安机关进行立案查处,有力打击了固体废物非法倾倒违法行为。三是稳步推进工业固废利用。重点引导企业大力发展以煤矸石、粉煤灰、炉渣为主要原料的新型建材产品、电力及其它产品,提高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量,提升粉煤灰等综合利用产品档次和附加值,最大限度地减少工业固废堆放及雨水冲刷带来的扬尘、水质等环境污染。烈山辖区内火电机组为9台(含2026年聚能发电公司计划投产两台66万机组),装机容量达595万千瓦,占全市装机容量的82.7%;当前,烈山区运营的7台火电机组年用煤量为848万吨,年产生固体废物(脱硫石膏、电渣、粉煤灰)累计300.66万吨,其中粉煤灰量近200万吨,占年产全部固体废物总量的66.5%。

(三)固体废物处置能力不断提升。一是持续加大生活垃圾处置力度。紧紧围绕环卫精细化管理工作,加强细节管理,增派环卫工人捡拾漂浮物、烟头等垃圾;垃圾多遍次收集,保证各类杂物随产随清,加强对环卫设施、设备、车辆的清洁,严禁垃圾转运车辆抛洒滴漏,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日产日清;农村环卫保洁采取市场化与政府监管相结合,引入企业运营环卫服务,政府职能转向“购买服务+监督考核”,在三镇一办52个行政村、338个自然村中配备1万余个垃圾收集设施进行集中投放,农村生活垃圾收运覆盖率达到100%。三年来共收集转运城乡生活垃圾产16.53万吨。二是切实做好建筑垃圾管理。通过聚焦渣土运输车辆带泥上路、抛洒滴漏、无证运输、不按路线行驶、随意倾倒等突出问题,实行白加黑、5+2不间断巡查管控模式,重点加大主次干道、城乡结合部、工地出入口等关键区域执法力度。三年以来,累计检查车辆1080台次,依法查扣违规渣土车216辆,实施行政处罚159100元;查处随意倾倒建筑垃圾案件6起,处罚1000元,有效震慑了渣土运输领域违法违规行为,道路扬尘污染和运输乱象得到明显遏制;紧盯建筑施工工地扬尘管控薄弱环节,加大对工地围挡、喷淋、覆盖、硬化、冲洗等抑尘措施检查力度,依法严厉查处未落实扬尘防控措施违法行为。三年以来,共查处扬尘污染案件2起,处罚60000元,以刚性执法倒逼施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有效降低施工扬尘对辖区空气质量的影响;完成18个建筑施工项目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累计征收金额983270元,做到应征尽征、规范管理,为建筑垃圾处置、清运及资源化利用提供了坚实资金保障。三是着力加强农业固体废物管理。积极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2023年以来全区农作物秸秆可收集量约150万吨,综合利用约140万吨,利用率92.3%,其中产业化利用量比例达到45%,能源化、原料化利用量比例达到37%,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积极开展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工作。认真落实《淮北市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大力实施农药包装物无害化处置工作,督导农药生产者、经营者按照“谁生产、谁经营、谁回收”的原则,履行相应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义务,多措并举解决农药包装废弃物随意丢弃问题。

二、存在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多部门联合对新《固废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教育不够,特别是基层群众知晓度不高,部分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污染防治意识有待提高。

(二)危废污染防治意识不强。部分企业环境管理人员流动性大,环保专员更换频繁,造成工作衔接不顺,而环保专业性强,造成工作开展困难。

(三)存在跨地区倾倒固废现象。由于处置能力不平衡,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以及利益驱使,外地倾倒固体废物时有发生。

(四)一般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能力建设仍然薄弱。一般工业固废增长与处置能力的矛盾逐渐凸显,同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处理技术欠佳,缺乏高效的综合利用工业固体废物的技术措施,造成如企业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和尾砂处理能力不足。

(五)建筑垃圾管理工作仍存在短板。一是小型零散工程、装修垃圾监管仍存在盲区,部分工地、小区源头分类管控不够到位;二是城乡结合部、偏远区域仍存在偷倒乱倒隐患,巡查管控难度较大;三是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不高,就地消纳、综合利用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四是部门协同、智慧化监管手段运用仍需持续加强。

三、下一步打算

将以此次报告为契机,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不断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各项工作。

(一)加强新《固废法》宣传贯彻。继续多渠道、多层面宣传贯彻新《固废法》,开展广泛深入的法律宣传普及工作,加强对固体废物相关企事业单位的业务培训,不断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法治意识,切实提高企事业单位的固体废物管理水准。

(二)拓宽资源化利用途径。积极推进固废收集、处置和资源化再利用,推动资源多元化利用。加快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装备,推进清洁生产和资源循环利用。

(三)加大执法监管力度。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以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为重点,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加密监管频次,严肃查处固废环境违法行为。建立部门联动机制,严格追究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及相关人员责任,坚决遏制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问题。

(四)开展危废规范化检查。组织开展针对危险废物重点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专项检查行动,进一步加强全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水平,促进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落实各项制度和标准规范,全面提升我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