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烈山区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起草情况说明
根据《安徽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淮北市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等预案修订和管理要求,结合我区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烈山区应急管理局组织编制了《淮北市烈山区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形成了《淮北市烈山区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预案),现将起草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编制背景
《淮北市烈山区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自2022年12月印发实施以来,在全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应急管理工作不断深化,该预案已不适应当前工作,亟需修订。一是突发事件应对法律法规明确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制定并适时修订应急预案。二是机构调整后政府相关部门职能配置、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发生调整。
二、总体框架
在内容结构上,《淮北市烈山区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共分为九个部分。分别为:总则、主要任务、组织指挥体系、处置力量、监测和预警、应急响应、综合保障、后期处置、附则。其中:
第一部分是总则,明确了指导思想、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和灾害分级。
第二部分是主要任务,包括组织灭火行动、解救疏散人员、保护重要目标、转移重要物资和维护社会稳定组成。明确了发生森林草原火灾时的抢险救灾任务。
第三部分是组织指挥体系,包括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指挥单位任务分工、补救指挥和专家组。明确了指挥机构和各成员单位应承担的应急责任,确保紧急状态下应急救援工作的有序开展,使各项应急救援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第四部分是处置力量,包括力量编成和力量调动。对参与抢险救援的工作人员组成和增援形式做了明确规定。
第五部分是监测和预警,包括火情监测、火险预警及预警信息发布、预警响应和信息报告。对森林草原火灾预警等级、发布、响应和信息报告的主要内容及相关要求等均做了规定。
第六部分是应急响应。包含分级响应、响应措施、区级层面应对工作。对响应条件做了明确的划分,四级响应的各项措施等内容做了明确规定。
第七部分是综合保障,包括输送保障、物资队伍保障、资金保障。
第八部分是后期处置,明确善后工作内容和总结评估要求。
第九部分是附则,明确名词术语解释、预案管理与更新、预案实施等事项。
三、主要修订内容
一是根据烈山区机构调整,对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组成进行调整,并依据职责调整重新修改有关单位职责。
二是修改了工作原则,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应牢固树立“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科学处置、安全第一、以专为主、专群结合的原则。
三是结合我区可能出现的森林草原火灾情况,合理调整响应启动条件和启动程序。在原预案各级启动条件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分级应对,增强预案的可操作性和衔接性。
皖公网安备 340604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