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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烈山区烈山镇“12.20”熔炉烫伤人员事故调查报告的更正说明

2026-07-14 15:35作者:区应急局来源: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政府事故调查组在烈山区烈山镇“12.20”熔炉烫伤人员事故调查过程中,由于该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统计依据存在偏差,现将2026210日事故调查组作出的《烈山区烈山镇“12.20”熔炉烫伤人员事故调查报告》第一项第(五)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截至目前治疗费用2343253.06元更正为1780802.96元。其他内容不变,依然有效。

特此说明。

 

 

烈山区人民政府

2026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