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公开 > 烈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领域公开 > 社会福利 > 未成年人保护

关于发放2026年3月至2026年5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资金的公示

2026-03-16 16:04来源:区民政局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   背景色: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每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标准为每人每年陆仟元整(¥6000.00),按文件规定以季度发放,现发放2026年3月-2026年5月助学金。2025年核查符合助学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共计5名,共需发放资金人民币柒仟伍佰元整(¥7500.00)。补助金发放到孤儿本人银行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