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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证明、毕(结)业证书遗失办理学历证明确认

2026-09-18 16:36作者:教育局来源:区教育局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   背景色:       

烈山区教育局不再为遗失毕业证书(完成证书)的学生补办毕业证(完成证书)。可以为遗失毕业证(完成证书)的学生提供学历证明确认。 

办理学籍证明、学历证明确认的具体流程:毕业生(学生)本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有效证件到原就读学校(毕业学校)开具学籍证明或学历证明。学籍证明和学历证明材料须体现“姓名xxx,性别x,身份证号xx,于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我校就读,证明人xxx,落款: xx学校,开具证明的时间xx”,落款处加盖学校公章。开具学籍证明须附学校打印的中小学学籍表(盖章);开具学历证明须附本人毕业证存根原件或毕业生简明登记表复印件。

本人携带以上材料到烈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办公室进行学籍、学历确认,确认后加盖烈山区教育局学籍管理专用章。 联系电话:0561-4083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