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重点时期消防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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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区教育局发布时间:2022-09-23 08:51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淮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小学: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领导的部署要求,全力以赴做好国庆等重要节日以及重大活动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省厅下发了《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重点时期消防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安管〔2022〕63号)文件,现将文件转发你们,请结合《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安徽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安办〔2022〕65 号)文件精神,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切实增强做好当前消防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学校安全关乎师生生命安全、国家人才培养、家庭幸福美满、社会和谐稳定,维护校园消防安全是办学治校、教书育人的最基本保障。全市教育系统点多、面广、战线长,且极度敏感,消防工作任务重、责任大。党的二十大召开在即,确保教育系统安全稳定,既是职责所在,更是政治要求。各县区教育局、各学校要紧紧围绕“防风险、保安全、迎二十大”这条主线,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切实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立即组织排查、定期回头检视、及时整改隐患,持续抓紧抓细抓实校园消防安全各项工作举措。

二、建立落实领导包保督导工作机制。各学校党组织书记和校长是校园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亲自部暑、亲自抓落实。各县区教育局要建立领导班子联系包保辖区学校制度,各校要建立领导班子包保学校消防重点单位(部位)制度。通过随机抽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开展督导检查,层层压实责任,不断健全风险防范和处置机制,坚决防止监管漏洞。

三、深入推进校园消防安全大检查。各县区教育局、各学校要按照全市教育系统安全检查工作统一部署要求,持续深化学校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聚焦高层建筑、实验室、教学楼、报告厅、食堂、学生宿舍等重点场所,全面排查安全疏散通道、消防设施设备(消火栓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等)、消防车道、消防安全标志等建设维护,以及消防责任制落实、日常巡查检查等情况。落实消防控制室每班不少于2名持有职业资格证的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熟练掌握应急处置程序要求。严格杜绝违规用气用电、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私拉乱接电线等行为。

四、持续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各县区教育局、各学校要广泛开展新颁布施行的《安徽省消防条例》宣传贯彻工作,加大对单位管理人员、重点岗位教职员工、宿舍管理人员、食堂管理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力度,增强消防工作责任意识和业务水平。按照要求建立应急预案,定期举行疏散演练(寄宿生夜间应急疏散演练),定期巡查。宿舍、食堂等管理人员熟悉疏散通道位置及疏散路线,能熟练使用室内消火栓、灭火器等。要通过校园宣传栏、主题班会、专题活动、“1530”安全教育制度等,广泛宣传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提升广大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五、扎实做好各项灭火救援应急准备。各县区教育局、各学校要深刻汲取国内外事故教训,加强对重点单位(部位)和台风、极端天气、地质灾害等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准备工作,对场所规模底数、可能发生的灾害类型、救援对策等进行专题调研,从机制预案、队伍建设、装备配备等各方面予以针对性强化。按照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对场所进行现场拉动测试,微型消防站队员能及时到场或了解初起火灾处置流程及方法。要加强与消防救援、应急、公安、交通运输、电力、燃气等部门联系,做好信息互通,强化应急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灾害事故,能够立即科学有效组织师生逃生避险。

附件: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重点时期消防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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