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区卫生健康系统汛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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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烈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时间:2024-06-19 08:56

各医疗卫生、医养、托育单位:

根据区安委办《全区汛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烈安办〔2024〕11号)要求,为深刻吸取5月27日铜陵市小区楼房倒塌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强化汛期卫生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坚决遏制各类灾害事故发生,区卫健委制定了《全区卫生健康系统汛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烈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6月17日

 

全区卫生健康系统汛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刻汲取5月27日铜陵市小区楼房倒塌事故教训,全面调动各方力量,开展常态化的汛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进一步推动各方责任和各项要求落到最小工作单元,切实做到防范在先、发现在小、处置在早,真正从根本上消除问题隐患,坚决守住安全底线。

二、组织实施

各单位对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负主体责任,确保单位排查全覆盖、无死角,落实排查发现问题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并建立台账。区卫健委督促指导各单位开展隐患排查,并进行督查。

三、排查重点

各单位要聚焦老旧房屋、棚房、自建房、切坡建房等重点建筑,易涝区等重要区域设施以及消防、危化品、建筑施工、燃气、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针对极端天气应对措施准备情况,进行汛期安全隐患动态排查。

四、时间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4年6月4日至6月14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前期准备工作,制定排查整治方案,完善排查工作机制,组织动员排查力量,开展宣传培训等工作。各相关成员单位落实专人负责排查工作的组织协调与信息报送。

(二)集中排查整治阶段。2024年6月14日至2024年9月30日,开展集中式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单位每月1日、10日、20日分别报送相关工作情况。

(三)总结提升阶段。集中排查整治结束后,各单位要及时总结相关工作情况,并于10月5日前报送至区卫健委。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准排查。各单位要深刻认识隐患排查整治的重要意义,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组织汛期安全隐患动态排查整治。合理制定排查整治方案,确保排查精准性、实效性。

(二)强化力量,有序推进。各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聚焦重要区域、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逐一排查,做到排查无盲区、全覆盖。汛期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阶段,各单位要加强组织协调,强化工作力量,确保排查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三)广泛宣传,预警到位。各单位针对需要向社会公众公布的安全隐患,要及时通过群众通俗易懂的方式,广泛告知受威胁群众,确保应知尽知。要加强预警信息确认反馈,严格落实预警“叫应”“三个避让”“三个紧急撤离”刚性要求。要进一步拓宽防汛知识宣传覆盖面,增强群众主动避险意识,提升自救互救能力。

(四)突出实效,严肃整改。各单位要对所有排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列出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时间清单。坚持边查边改、分类施策,能立即销号的,抓紧销号;不能立即完成整治的,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制定完善监测防控、排危除险和避险转移等必要管控措施,最大限度降低致灾风险。

(五)细化方式,转变作风。各单位要完善工作机制、优化工作方式,持续规范安全隐患的排查、登记、移交、整改、监督、销号全过程管理,将“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贯穿汛期始终,确保责任清晰、整改落实到位。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力戒形式主义,着力提升工作实效,并按要求做好安全保障工作。

(六)严格时限,压实责任。各单位要及时汇总并报送汛期安全隐患动态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区卫健委将加大“四不两直”力度,针对动态排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抽查暗访,跟踪督促隐患整改落实,对突出问题和重大风险加强督办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