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智玻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高硼硅新材料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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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淮北市烈山区生态环境分局发布时间:2025-10-14 16:3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安徽智玻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高硼硅新材料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审批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局。

联系科室:淮北市烈山区生态环境分局办公室

电    话:4080280

淮北市烈山区生态环境分局

2025年10月14日

项目名称:高硼硅新材料产业园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单位:安徽智玻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淮北市烈山区经济开发区青龙山电子信息产业园四期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69297.73m2,总建筑面积45597.8m2,购置电熔窑、成型设备、退火炉、料仓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年产21900t高硼硅防火玻璃、14000t高硼硅光热玻璃、600t高硼硅玻璃制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影响分析

雨污分流、雨水排入雨水管网,经化粪池预处理生活污水与定期排放的循环冷却定期排污水,汇同纯水制备浓水接管进入淮北蓝海水处理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处理达标后部分作为平山电厂冷却循环水,剩余部分排入萧濉新河。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配料、混料粉尘、布料粉尘、熔化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圆口废气、清扫废气、裁切废气等。

布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与经设备密闭、管道收集的熔化废气一起由“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排放高度15m);

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经过排气筒排放(排放高度15m);

圆口废气产生量较小,厂房封闭、无组织排放;配料、混料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无组织降落至密闭配料间内,定期清扫地面;清扫废气、裁切废气由于产生量较小,粉尘无组织排放或落至地面,本项目不定量分析。

营运期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执行安徽省地方标准《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 4295-2022)中的相关标准;无组织排放的SO2、NOx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标准。

3、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

生活垃圾暂存于生活垃圾桶,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废包装材料暂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场所,定期外售;玻璃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暂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场所,定期回用于生产线;纯水制备产生的废过滤材料、停机检修废保温材料定期交由厂家回收;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暂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场所,定期外售;废润滑油及包装桶、废含油抹布、废手套暂存于危险固废暂存场所,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规定。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中相关规定。

(4)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主要的噪声源为设备运行噪声。

设备运行噪声采用减振、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采取以上措施后能够有效降低的噪声量。营运期项目区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公众参与情况:项目在公示规定的期限内均未收到公众电话、传真等反馈意见。

相关部门意见:安徽淮北烈山经开区管委会文件(代码:2502-340604-04-05-418170)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