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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山区招商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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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发布时间:2014-01-13 00:00

2013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此项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狠抓工作落实的重要举措,围绕招商引资工作重点,形成了分管有领导、责任有落实的良好局面,扎实、有序的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成立机构,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了由赵明局长任组长,李强副局长任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层层落实了责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等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我局制定了信息主动公开操作流程、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信息公开管理模式等各项工作制度,从制度上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条例》的贯彻落实,建立和完善了机关工作管理制度和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评议考核等相关工作制度以及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和程序,凡未经过分管领导审核批准的信息不得向外发布,从工作程序到岗位责任,做出了明确规定,较好地规范了工作程序和依法行政行为,提高了工作效率。并按照《条例》的规定,对外实行所有业务公开化、程序化和制度化管理,所有的制度、程序、结果全部通过政府门户网形式向外公开,自觉接受上级和社会的广泛监督。

(三)召开专题会议,学习精神领实质。开展《条例》的贯彻落实准备工作,积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加《条例》专题培训。要求全局干部职工要通过集体组织学习和个人自学,真正达到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明确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服务优良的招商队伍;履行好招商引资工作管理和服务职能,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服务,促进我区招商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条例》的规定和要求,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有:本单位职能及各科室岗位职责;重大项目代办的依据、流程、时限;违规违纪投诉举报单位和电话;我局除在政府网站公开信息外,还在我局还利用自身部门网站、党务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向公民、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对各项信息均免费公开。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2013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完善政府信息编制、审核、检查等措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我局没有行政审批事项或非行政事项审批事项,可公开的信息数量比较少,时效性不强,公开内容还需进一步深化,工作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展。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是加强信息公开的力度,提高公开信息的价值。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范围,以多种形式公开政府信息,从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社会宣传等多种形式对外公开。

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提高公众对招商引资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程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四是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有部署、实施有检查、年终有考核、违规违纪有责任追究的工作机制,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对我区招商引资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