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基层运转-政策措施】淮北市出台相关工作实施意见全面推动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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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淮北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发布时间:2022-12-06 16:39

近日,市司法局、市民政局联合印发《关于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健全完善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工作体制机制,全面推动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意见》就整合社区(村民)资源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更好发挥村(居)民委员会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明确具体办法。《意见》明确指出,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工作职责范围主要有协助开展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履行矫正小组成员责任和义务、报告社区矫正对象重要情况、参加社区矫正宣告、协助做好困难帮扶、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依法应当协助的其他工作事项。

《意见》强调,各级司法行政、民政部门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和支持,加强机制建设,确保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工作落到实处。司法行政部门要针对性开展业务培训,确保村(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了解社区矫正法律规定和相关政策,熟知工作内容和程序,掌握社区矫正社会工作理念、方法和技巧,提高协助工作的能力。

《意见》的制定和实施,是我市社区矫正工作突出建章立制、部门间协同的具体体现。下一步,全市将围绕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开展,健全工作体系,完善协助体制,进一步增强社区矫正对象融入社会的信心,提高预防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和消除重新犯罪的工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