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市场主体-政策措施】《淮北市公平竞争审查政策措施会审办法》印发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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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淮北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发布时间:2022-09-15 16:40

8月1日,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实施。近日,为响应公平竞争审查法制化建设,我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实施《淮北市公平竞争审查政策措施会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据介绍,《办法》呈现四大亮点。其中,覆盖面更广。新办法规定:“市政府及其所属各部门、直属机构以及其他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组织的政策措施会审适用本办法。”

其次,实操性更强。《办法》针对会审难易程度不同,结合我市公平竞争审查“两审制”工作机制,设计了专家会议会审,联席会议会审,起草机构与特定审查机构、法制机构、法律顾问单位联合审查三种形式的会审方式,极大方便了政策措施制定机关开展会审工作。

同时,会审意见地位更加明确。《办法》规定,会审意见是政策措施制定机关作出公平竞争审查结论的重要依据,会审材料应当与其他公平竞争审查材料一起装订归档,对会审意见作出了明确定位。

此外,保障措施更加有力。《办法》要求各单位应把会审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专款专用。为压实责任,又将会审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各单位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办法》的印发实施,对改进我市公平竞争审查方式,提高审查质量,确保审查成效,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深入实施,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优化本地区营商环境将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