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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政府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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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发布时间:2018-01-18 0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概述

2017年,烈山区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强化政策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了健全的组织领导体系和工作推进机制,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同时完善部门“两明确、一落实、一确保”工作机制,即明确分管领导、明确具体负责科室,落实承办的工作人员,确保组织领导体系发挥作用。

(二)强化监督考核。坚持问题导向,建立专项考核、季度通报、日常检查并举的监督考核体系。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专项考核办法,进一步完善考核指标体系;按季度进行督查通报,统计分析各部门阶段性公开情况;强化日常监督指导,定期组织网络监督和实地检查双线检查工作。着力解决部门公开理念、制度规范、公开实效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注重队伍建设。加强培训指导,组织2期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召集各部门、镇办的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增强全区部门和单位的公开意识,提高政策把握、舆情研判、解疑释惑、回应引导和公共服务的能力。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公共资源交易、新旧动能转换等重大改革举措和经济社会民生等重点领域,不断加强公开力度,细化公开内容,全面落实“五公开”要求,着力推进行政权力、财政预决算、市场监管、公共资源配置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以公开助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

以公众信息需求为导向,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发挥“烈山政务网”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平台作用,推进网站建设,优化栏目设置,形成包括教育、医疗、扶贫救助、食品药品安全、土地征用、安全生产等内容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准确发布政策信息。

不断扩大公众参与,开设“征集调查”、“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等栏目,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紧紧围绕市民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提升公开传播力和影响力,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凝聚发展共识。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部门和单位共32个,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000余条次,其中行政权力运行公开3800余条次,财政资金使用信息公开4600余条次,公共资源配置公开8000余条次,公共服务信息公开5600余条次,应急管理信息2700余条次,其他政府信息公开8200余条次。

 

(二)主动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通过线上线下资源互补、传统与现代传播手段结合的方式,形成广覆盖、多层次、全方位的主动公开渠道,努力满足人民群众获取和利用公共信息资源的需求。

1.政府门户网站。充分发挥“烈山政务公开网”平台作用,整合全区信息资源,努力提升服务水平。优化公开内容建设,初步形成政务公开体系,基本覆盖行政权力全流程、覆盖政务服务全过程。

2.新闻媒体。对群众广泛关注的问题主动进行宣传、解答,通过广播电台等媒体发布各类政务信息,切实增强政府与公众的沟通联系。

3.公共查阅场所。加强公共查阅场所建设,进一步完善区档案馆、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的硬件和软件设施,丰富查阅内容,规范查阅管理方式。

4.其他形式。通过发放明白纸、宣传手册、公告栏、手机短信等形式,进一步延伸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收到申请情况。2017年,区政府收到依申请公开8件,对申请的答复数为8件,答复率为100%。其中,同意公开数为7件,申请内容不明确、信息不存在咨询等其他情况1件。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申请1件,没有发生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7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国家、省、市要求,以及社会公众期待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是“五公开”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行政行为和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力度还需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深入,社会广泛关注、涉及公众切身利益、便于公众监督的信息公开较少。2017年,我区将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积极推进政务运行全过程公开。按照国家、省、市要求,不断完善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目录,建立区政府及各部门政务信息“五公开”机制,打造精细化和系统化公开内容体系,提升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水平。

二是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紧紧围绕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公开全过程,重点突出城乡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信息,积极探索建立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和规范体系,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完善政务公开方式,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促进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及时准确公开。

三是强化考核监督。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指导,全面检查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更新、制度建设、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及存档等情况,以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质量为重点查找薄弱环节,理顺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拓展公开的深度和广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