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淮北市烈山区退役军人技能培训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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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发布时间:2021-06-18 10:12

2021退役军人技能培训实施方案

为扎实做好2021年退役军人培训工作,促进退役军人高质量、稳定就业,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培训对象

我区未参加过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或退役军人安置部门)组织的技能培训的退役军人。

二、目标任务

提供生源组织报名退役军人技能培训90人。

三、培训内容、补助政策和资金筹措

1、培训内容。鼓励培训对象结合自身需要,自主选择工种或项目,参加免费技能培训,掌握就业所需的初级技能或专项技能。技能培训时长一般不少于3个月。疫情期间实行线上学习为主,疫情结束后实行线上线下结合,完成规定课时,组织职业资格及结业考试。

2、补助政策。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等部门印发的《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6号)规定,退役军人退役后可选择接受一次免费(免学杂费、免住宿费、免技能鉴定费)培训,并按规定享受培训期间生活补助,可与到课率进行挂钩。

3、资金筹措。中央财政按每人3500元安排资金,市通过就业专项资金按人均2400元补助。

四、实施程序

(一)确定培训机构。由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确定培训机构、人社部门配合,将培训任务交由师资力量强、实施设施好、教学质量高的培训机构承担。

(二)合理设置专业。由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会同人社部门根据市场用工需求和退役军人的培训意愿,合理设置培训专业,提高培训与就业的关联度。

(三)组织报名登记。由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组织退役军人报名登记,认真做好政策咨询和解答工作。

(四)加强教学管理。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人社部门加强监督指导,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协助培训机构加强教学管理和学员在校期间的日常生活管理。

(五)资金核拨支付。市财政根据培训任务下拨中央补助资金,市人社部门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供培训合格人员名单,将就业补助资金转到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帐户,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将培训经费支付给培训机构。生活补助费由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核定培训人员名册,会同财政部门打卡到人。

五、保障措施

(一)健全机制,加强配合。退役军人事务、人社、财政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协同做好组织报名、确定承训机构、教学管理、技能鉴定及就业服务、经费保障等工作。

(二)加快进度,严格考评。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省民生工程考核要求,对退役军人技能培训工作按时上报进度,及时进行绩效考评。

(三)加大宣传,增强效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动员和引导广大退役军人积极参加技能培训,踊跃融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大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