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关于在长三角等重点区域设立驻外
产业招商分局的暂行管理办法》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在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及本地区实际工作需要,特制定本暂行管理办法。
加强与长三角重点城市的对接,高水平打造皖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
规范驻外产业招商管理、充分调动驻外招商人员的积极性。
按照文件制定相关规定,充分考虑烈山区实际工作情况,形成文件初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最终形成此暂行管理办法。
到2021年年底,每个驻外产业招商分局签约并开工1个实体型规模项目。
驻外产业招商分局设置,简述各个地区驻外产业招商分局设置情况,包括驻上海产业招商分局、驻苏浙产业招商分局及驻珠三角产业招商分局。
工作职责明确驻外产业招商分局日常工作任务及主要工作责任。
目标任务列明对驻外产业招商分局的目标设定及任务要求。
人员组成简单介绍驻外产业招商分局人员构成情况。
人员管理及考核简述人员主要工作职责及工作考核要求。
工作经费及管理列明驻外产业招商分局财政资金来源及分配使用相关规定。
解读单位:烈山区投资促进局
解读人:马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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