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商引资项目支持政策的指导意见》政策简明问答
问题一:为什么要制定此政策?
回答一: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招商引资方面重点文件部署要求,做好烈山区招商引资工作,特制定此文件。
问题二:哪些项目在支持范围内?
回答二:此政策支持范围如下所示:
1.新引进符合全区“一群三链”主导产业的项目。
2.新引进具有一定规模的符合烈山区“十四五”发展规
划的生产性和生活性现代服务业项目。
3.项目符合淮北市国土空间规划、节能环保要求。
4.本区法人和自然人投资的新建项目,符合条件的收购、兼并、投资改造现有企业的项目。
问题三:支持政策具体分哪些类别?
回答三:主要可分为基础设置建设支持、设备补贴、纳税贡献奖励、集约节约利用土地奖励、厂房租金补贴、厂房装修补贴、人才政策支持、金融支持、降低运营成本支持、其他等共十项分类。
问题四:政策实施有哪些具体要求?
回答四:具体政策实施的要求如下:
1.所有政策条款最终以签订的投资协议约定为准。
2.与烈山区出台的其他产业政策有相同部分,不重复 享受,择高标准执行。
3.省、市级政策中需要区财政承担的部分与 区级优惠政策相重叠的部分,不重复享受,择高标准执行。
4.享受 区级政策的基础上,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在投资协议中另行约定, 是否享受区级以上各级扶持政策。
问题五:此政策何时起正式施行?
回答五:本政策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即2022年4月15日。
问题六:若对政策内容有疑问,应当具体咨询哪个单位?
回答六:此文件具体解释工作由烈山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政策咨询电话:0561-4088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