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持续深化“一改两为”全面提升工作效能大会部署要求,区委、区政府决定开展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线索。
一、征集范围
(一)拖欠账款方面
1、机关、事业单位和区属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账款问题。
2、大型企业利用优势地位违约拖欠中小微企业货物、工程、服务等账款问题。
(二)惠企政策兑现方面
1、对中央及省、市、区支持企业发展等政策落实不到位、兑现打折扣,以及资金拨付不及时、配套资金不到位等问题。
2、涉企政策制定没有以适当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征求企业和行业协会意见,涉企政策对接市场需求不精准,出台的涉企政策没有针对性;涉企规范性文件与上位法、上级政策或者形势要求不相适应,未能及时启动修改、废止程序。
(三)履约践诺方面
1、未履行招商引资协议以及违规承诺、过度承诺、超越权限承诺,导致项目落地后无法履约践诺问题。
2、“新官不理旧账”,以政府换届、相关责任人调整等为由不履行、不兑现,或者迟延履行、迟延兑现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随意改变依法作出的规划、政策规定、行政决定等问题。
(四)涉企收费方面
1、违规设立收费项目、继续收取已明令取消的费用或重复收费,以及为规避政策规定拆分收费项目等问题。
2、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在企业办理业务过程中指定设计、指定材料、指定施工等问题。
(五)政务服务方面
1、不按照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提供服务,额外增加环节、增收材料、延长时限,以及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混乱等问题。
2、工业企业用地、厂房等不动产“难办证”问题。
(六)招标采购方面
政府采购资金支付进度缓慢问题。
(七)执法监管方面
1、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吃拿卡要问题。
2、不遵守“无事不扰”原则,对企业检查频次过多、乱罚款,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问题。
3、以刑事手段插手干预企业经济纠纷,把经济纠纷认定为刑事犯罪、把民事责任认定为刑事责任,侵犯企业家人身、财产权利等违法犯罪问题。
(八)企业诉求方面
1、企业合理诉求应收不收、置之不理,办理过程中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企业诉求办理质效不高、企业不满意等问题。
2、干部联系包保企业、项目不到位,未能下沉一线、摸清实情、宣讲政策、收办问题,导致企业、项目联系人不知晓包保干部以及对联系包保工作不满意等问题。
二、征集方式
(一)来信投诉举报
电子邮箱:lsqyshjbgs@126.com;
来信地址:烈山区宿丁路6号烈山区人民政府二楼西侧(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办公室);
邮政编码:235025;
友情提示:信封上请注明“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线索”字样,内容中请备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来信请选择邮政挂号信或邮政快递方式寄送。
(二)电话投诉举报
投诉举报电话:0561-4685316
(三)网络投诉举报
在本征集页面内—征集渠道内反馈意见建议。
三、征集时限
征集时间为期4个月,即4月17日-8月16日。
四、注意事项
真诚欢迎各类市场主体、社会各界人士主动参与监督,积极提供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线索。投诉举报人要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问题线索应客观真实、明确具体,切忌内容空泛、歪曲事实。为便于调查核实,提倡实名举报,对提供准确信息的举报件,我们将依法依规优先处理、予以答复。
特此公告!
烈山区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16日
反馈时间:2023年8月17日
截至2023年8月16日,未通过网络渠道收到相关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