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省市2023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落到实处,不断推动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走深走实,现向社会各界征求《烈山区2023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的意见建议。
一、意见征集起止时间:2023年5月11日至2023年5月15日(因工作进展要求,故缩短征集时间,特此说明);
二、提出意见方式:
1、网络征集:在本征集页面内—征集渠道内反馈意见建议。
2、邮寄信件:通过信函方式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寄至烈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并在信封上注明“反馈《烈山区2023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意见建议”。
3、电子邮件: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发送至电子邮箱:电子邮箱:lsqzfb4685111@163.com。
联 系 人:王铭安 联系电话:0561-4685569。
附件:
烈山区2023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
工作内容 |
工作要求 |
责任单位 |
一、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
全面及时发布涉企政策举措,强化支持民营经济相关政策公开。畅通政策咨询服务渠道,全面加强政务公开专区、“12345营商环境监督分线”等线上线下政策咨询服务窗口建设,积极稳妥引入智能推送服务,推动“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 |
区政府办、各镇(办)、经开区、区直各单位 |
及时发布税费优惠政策和申领办理规程,精准直达相关利益方,更好惠及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 |
区税务局、区科经信局等区直有关单位、各镇(办)、经开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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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民营企业办事创业中的堵点难点痛点,及时回应关切和解决问题。深化重要决策制定、重要部署执行、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完善办事公开制度,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和便利度,以公开强监督,让权力运行更阳光。 |
区政府办、各镇(办)、经开区、区直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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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助推扩大内需 |
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公开常态化,优化重大建设项目领域信息公开,规范发布内容,公开项目均实现全流程发布。开设重大建设项目专题,年度筛选不少于5个重大建设项目进行全生命周期展示。 |
区政府办、各镇(办)、经开区、区直各单位 |
强化扩大消费政策信息公开,加大餐饮、住宿、文化、旅游、体育等生活服务消费信息的公开力度,做好四季榴园景区、皖北川藏线等文旅项目信息公开,促进消费加快恢复。 |
区政府办、各镇(办)、区发改委、区科经信局、区商务局、区文旅体局、区市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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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十四五”重大工程,加大交通、能源、水利、新基建等重大建设项目公开力度。积极发布鼓励和吸引民间资本参与投资的政策举措,加强政策咨询服务,激发投资活力。 |
区发改委、区住建局、区农水局、市自规局烈山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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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落实专项提升行动 |
聚焦群众和市场主体需求,结合本地公开工作实际,从目录编制、平台建设、工作机制等方面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面提升公开质量和效果。 |
区政府办、各镇(办)、重点领域区直部门 |
四、推进民生信息公开 |
突出公开就业、住房、教育、医疗、养老、城市管理等领域信息,动态信息按月公开,静态信息分类置顶便于公众查找。做好信息公开与政务服务的深度融合,通过集成化、智能化方式推送相关群体,做到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
各镇(办)、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卫健委、区医保局、区城管局 |
及时公开促进就业创业、就业供求信息,做好农民工、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帮扶信息公开工作。 |
各镇(办)、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退役军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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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加大实施10项暖民心行动和20项民生实事信息公开和宣传推广力度,提升群众有感度、满意度。及时发布实施方案、重点任务、阶段性落实情况,加强成效性信息公开。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加强宣传推广力度,提升群众有感度、满意度。 |
各镇(办)、区发改委、10项暖民心行动牵头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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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保健康、防重症,继续做好新冠疫情防控“乙类乙管”常态化防控阶段信息公开,更加科学、精准、高效发布疫情信息。 |
区政府办、各镇(办)、区卫健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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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总结基层“两化”经验 |
落实国务院有关部门出台的基层“两化”新增领域标准目录指引建设工作;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行总结评估,推广各地好做法、好经验。区政府办对各镇(办)基层两化领域进行指导考核,考核成绩纳入各镇(办)政务公开年度考评。 |
区政府办、各镇(办)、各基层政务公开领域行业主管部门 |
落实基层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标准,优化专区功能和布局,提升服务水平。加强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建设,进一步完善咨询答复工作机制,做到有问能答,有问必答。 |
区政府办、各镇(办)、区数据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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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做好惠民惠农资金发放等信息公开,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向村(居)延伸。做好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等惠民补贴申报流程公开,定期公开补贴资金实际发放明细表,并将补贴申请公示表、发放明细表等材料按月份分类存放以便查阅。 |
各镇(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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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
做好教育、卫生健康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及区属国有企业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和实施工作,开设法定主动公开目录,全面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现信息常态化发布。 |
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卫健委 |
七、优化政务信息管理 |
全面做好规范性文件梳理工作,健全完善动态调整机制,依据区司法局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结果,动态调整规范性文件现行有效及废止文件数量。规范性文件发布格式应严格执行省级行政规范性文件网络版格式,提供WORD和PDF文本下载功能,格式应符合规范要求。 |
区政府办、各镇(办)、区司法局、区直各有关单位 |
八、深化政策解读 |
对重要政策性文件,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采取图表、动漫、视频等方式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从政策背景、重点任务、落实措施等方面说清讲明,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避免误解误读。以政府和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多元化解读比例不低于50%。 |
区政府办、各镇(办)、经开区、区直各单位 |
拓宽解读渠道,充分运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专区、政务服务大厅等渠道,积极协调主要新闻媒体转发转载政策解读,不断提高政策到达率和知晓度。 |
区政府办、各镇(办)、经开区、区直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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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做好基础工作 |
平稳做好机构改革后的新调整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公开职责调整变化情况,依法公开本机构的职能等信息,制定更新公开目录。 |
区政府办、各镇(办)、区直各单位 |
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答复合法性审查制度,做好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诉讼答辩工作,防范法律风险。 |
区政府办、各镇(办)、经开区、区直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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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全面摸排近四年年报,逐一核对主要内容是否契合年度工作要点,确保体例规范、数据准确,接受社会监督。增强保密意识,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 |
区政府办、各镇(办)、经开区、区直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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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强化监督考核 |
认真抓好清单落实工作,明确责任主体,把握工作进度安排,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和研讨活动。 |
区政府办 |
严格落实将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体系且分值权重不低于4%的要求,优化考核方式方法,让数据多“跑路”,让考核寓日常,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强化结果运用,对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突出的有关先进单位及个人予以表扬,对于工作推诿、落实不力的,取消年度评优资格。 |
区政府办 |
反馈时间:2023年5月16日
截止2023年5月15日,未收到相关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