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30823001 | 来信时间: | 2023/08/23 20: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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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投诉 | 姓 名: |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一名来自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的居民,我本定于是明年结婚,由于急需要婚房,便在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御龙湾小区买了一套120平方米的楼房,但于今年该楼盘售货员一直向后进行延期交房,于今年五至六月份向我与我的家人表明年底一定会交房,但迟迟没有动静,并于2023年7月份向我的母亲表示得于明年2月份进行交房,并以各种方式不让我的母亲加别的业主及业主群,但就在今日又向别人表示得于明年六月份才可以,我们本就是一个老百姓,遇到这种情况我们也不知道该如何处理了。我认为有必要向当地政府向您进行控诉,并请求当地政府进行管理并尽快向我们有一个答复。 |
预答复时间: | 2023/08/23 20:3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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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答复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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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单位: | 烈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答复时间: | 2023/08/23 2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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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
尊敬的来信人: 您好! 您关于“御龙湾小区延迟交房”的问题已收悉。经向烈山区住建局核实,商品房销售监管职权暂未下放市辖区,仍由淮北市住建局监管,请您向淮北市住建局提出相关诉求,提供有力证据,依法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