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要求,加快推进惠企惠民政策“免申即享”,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烈山区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我区实际,牵头制定了《烈山区惠企惠民“免申即享” 实施细则(试行)》,现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建议。
一、意见征集起止时间:2023年8月15日至2023年8月31日(因工作进展要求,故缩短征集时间,特此说明);
二、提出意见方式:
1、网络征集:在本征集页面内—征集渠道内反馈意见建议。
2、邮寄信件:通过信函方式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寄至烈山区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在信封上注明“反馈《烈山区惠企惠民“免申即享” 实施细则(试行)》意见建议”。
3、电子邮件: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发送至电子邮箱:电子邮箱:lsssd4685316@126.com。
联 系 人:孙天惠 联系电话:0561-4685316。
反馈时间:2023年9月1日
截止2023年8月31日,未收到相关有效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