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政企社沟通交流,拓宽社会监督渠道,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转变工作作风,推动营商环境共建共治共享,烈山区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我区实际,牵头制定了《烈山区营商环境体验官制度工作方案》,现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建议。
一、意见征集起止时间: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10月16日;
二、提出意见方式:
1、网络征集:在本征集页面内—征集渠道内反馈意见建议。
2、邮寄信件:通过信函方式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寄至烈山区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在信封上注明“反馈《烈山区营商环境体验官制度工作方案》意见建议”。
3、电子邮件: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发送至电子邮箱:电子邮箱:lsssd4685316@126.com。
联 系 人:孙天惠 联系电话:0561-4685316。
反馈时间:2023年10月18日
截止2023年10月16日,未收到相关有效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