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50512001 | 来信时间: | 2025/05/12 2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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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其他 | 姓 名: | ***** |
信件内容: | 烈青路与洪吴路交口西南角,长山路与洪吴路交口惠民桥,近一段时间,每天都有居民在此露天唱K,声音极大且普遍持续到晚上近十点,已严重扰民。因此请属地主管部门务必加强管理。在此表示感谢。 |
答复单位: | 烈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答复时间: | 2025/05/15 0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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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经核查,您反映的地点确实存在噪音扰民现象,派出所民警立即劝止,并就噪音扰民问题对现场人员进行教育,下一步,区公安分局将加大巡逻力度,加强管理,落实好相关规定,避免发生噪音扰民的情况。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