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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为民办实事,村里区别执行

来源:烈山区人民政府
信件编号: 20250828002 来信时间: 2025/08/28 09:10
信件类型: 我要投诉 姓  名: *****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烈山区土楼社区刘庄村的一名居民,最近听说烈山区为民办实事,对整个刘庄村进行雨水管道和道路铺设,很感激领导为居民分忧解难,政府领导为老百姓办实事,但村里执行不知道是有什么困难,整个村子都在进行改造,而先后告知我家门前的道路因前期未在航拍中拍到,又借口区里投的资金不足,无法对我家门前道路进行改造。几年来村东侧安民路修好通车以来,我家房屋(低处)与路面(高处)高低落差近2米高,凡遇雨季我家就成为了蓄水池,排水困难导致房屋经常在水里浸泡。请求公示区政府投资刘庄村的改造资金使用情况,让每个村居民共同进行监督,请领导针对此情况给于帮助沟通对我家门前道路跟随首批次进行改造,避免房屋因雨水浸泡存在安全隐患,不胜感激!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 烈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答复时间: 2025/09/01 16:52
答复内容: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知悉,已第一时间联系烈山镇进行核实处理,现就信件中的问题予以答复。
    您所反映的“整个村子都在进行改造,而先后告知我家门前的道路因前期未在航拍中拍到”问题系您房屋前期占用道路违法搭建所导致,故设计时通过航拍未认定为通行道路,未列入该项目提升改造范围。
    您所反映的“又借口区里投的资金不足,无法对我家门前道路进行改造”及“请领导针对此情况给于帮助沟通对我家门前道路跟随首批次进行改造避免房屋因雨水浸泡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目前土楼社区正积极协调,如果有剩余项目资金,将对该道路进行硬化处理;如果无剩余资金,土楼社区也将继续向上级申请资金和项目支持,对丁楼、刘庄自然村的人居环境进行改造提升,切实保障居民居住安全。
    您反映的“请求公示区政府投资刘主村的改道资金使用情况,让每个村居民共同进行监督”问题,经核实,该项目为烈山镇土楼社区丁楼、刘庄、土楼自然村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因该项目审计尚未完成,暂无法公开。您后续如果想了解相关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待项目审计完成后,可向烈山镇人民政府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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