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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民俗

发布时间:2024-07-25 08:49信息来源:烈山区委宣传部 阅读次数: 字体:【    】

一、集市分布

民国时期,烈山区境内有八九个集市。北部集市多分布于“宿丁”公路沿线。

1971年淮北建市后,随着行政区划的变更和矿区的兴起,原个别集市成为死集市,如黄桥集、龙桥集、平山集等,有的地方新兴的集市,如矿区集市和农村集市,马场,大陈家等。工矿区集市的规模不断扩大,现已成为工农间居的大集市小城镇,如烈山工人村,大山头等这些大集市小城镇的迅速发展,给传统的农村带来新的贸易市场。

二、集市交易

集市大小不一,逢集的日期也不相同。民国时期一般是10天3集,各集分别按“一四七”(农历)“二五八”“三六九”排列。较大的集镇则10天4集,。今年来,由于商品经济的发展,许多集改为3天1集,大小集交易形式也不相同,小集市人数少,商品少,多事买卖双方自由交成,大多没有“行人”。因上市的商品丰富,便于物以类聚,形各个“行”和“市”如粮食行、土布行、干果行、青菜市、瓜果市、鱼市等行和市都有“行人”,行人多少不等,大的行、市、行人多达20余人。在买卖双方自由交易中,讨价还价,“行人”从中调节说合,成交后,行人从中收取一定的交易费,俗称“双拥钱”。

烈山历史上集市繁荣,是苏、鲁、豫、皖周边地区最大的交易市场,盖因有烈山特有的商品煤炭,上游濉溪集镇的口子酒、粮食和土特产交易十分活跃,周围各县的客商和农户多来自濉溪出售粮食,买回口子酒和烈山无烟煤。烈山、蔡里、谷饶、赵集、平山一带市粮食等产品的集市,皆十分热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集市大多消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农村经济回复,增添了不少矿业工人村集市和农村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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