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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山区人民政府召开第22次常务会议

发布时间:2023-05-15 17:33信息来源:烈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于敏 阅读次数: 字体:【    】

5月12日下午,区委副书记、区长刘明在区政府三楼西会议室主持召开区十一届人民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区领导方旭东、张永恒、张旱雨、李晓初、胡晓欣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农业大学科技小院的学生回信精神,会议强调,全区上下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农业大学科技小院同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新时代青年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教育引导广大青年自觉听党话、跟党走,鼓励更多青年扎根基层,培养一批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在推进乡村振兴中展现青春力量。

会议还传达学习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会议要求,全区上下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意见》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抓实抓细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强东部山场综合防范措施,落实秸秆禁烧工作部署,持续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扎实做好应急准备,不断提高森林防灭火能力和水平。

会议听取听取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用地组卷报批工作的通知(送审稿)的汇报,会议原则同意《进一步规范建设用地组卷报批工作的通知》,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按照会议意见修改完善后,尽快报区政府印发执行。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并做出安排部署和具体要求。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雪侠、区政协副主席张应中应邀出席会议,区纪委监委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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