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政务要闻

烈山区人民政府召开第30次常务会议

发布时间:2023-11-29 17:43信息来源:烈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 字体:【    】

11月28日下午,区委副书记、区长刘明在区政府三楼西会议室主持召开区十一届人民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区领导方旭东、张永恒、乐龙、代城艳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吕梁市永聚煤矿一办公楼火灾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执政理念,为我们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提升安全发展水平、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会议要求,全区上下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吕梁市永聚煤矿一办公楼火灾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山西吕梁火灾事故教训,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深刻检视工作中的短板漏洞,全过程全环节全方位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风险隐患,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更加有力有效的举措,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并做出安排部署和具体要求。

区人大副主任蒋祥力、区政协副主席吴长伟出席会议,区纪委监委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