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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山区人民政府召开第41次常务会议

发布时间:2024-10-31 15:00信息来源:烈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田政云 阅读次数: 字体:【    】

10月29日晚,区委副书记、区长刘明在区科创大厦一楼第二会议室主持召开区十一届人民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区领导方旭东、魏辉、张永恒、胡晓欣、叶华东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亲临安徽考察,充分体现了对安徽发展的关心,对安徽工作的支持,对安徽人民的厚爱,在安徽发展史上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会议要求,全区上下要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与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实化贯彻落实举措,自觉把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要求贯彻到政府工作全过程各领域,确保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会议听取了区生态环境分局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群众举报信访问题办理进展情况的汇报。会议要求,烈山镇、区住建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等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逐级负责、实事求是、确保实效”的原则,对照群众反映问题,逐句逐条核查问题现状和成因,落实落细各项工作举措,依法依规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确保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会议还听取了区财政局关于烈山区2023年度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汇报。会议要求,全区上下要切实增强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统筹好债务风险化解和经济社会稳定发展,严禁新增隐性债务,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并做出安排部署和具体要求。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雪侠、区政协副主席汪昌勇出席会议,区纪委监委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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