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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号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公示

发布时间:2023-05-16 10:41信息来源:烈山经济开发区 阅读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和《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实施细则〉的通知》(皖自然资规〔2021〕4号)的有关规定,组织编制了《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号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核心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3年5月16日至2023年5月22日。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3年5月23日之前将署名意见建议反馈至邮箱441770171@qq.com。

一、基本情况

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号片区位于淮北市东部,东至滨河路、南至淝河路、西至梧桐大道、北至杜庄路。片区总面积121.1172公顷。片区路网发达,水、电、气、热、通讯和消防基本具备地块开发条件。

二、成片开发的必要性

①在落实国民经济计划方面,《淮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拓展提升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承接平台配套服务能力水平,加快承接长三角中心区产业转移。

②在实施城市国土空间规划方面,片区全部位于淮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三线划定”成果的城镇开发边界内。

③在推动产业发展方面,十四五期间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重点发展陶铝新材料及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及大健康、新能源及电子信息等产业,加快建设陶铝新材料产业园、生物医药产业园、新能源(锂电)产业园、循环经济产业园,打造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建成生产高效集约、生活舒适宜居、生态环境优美的产城融合示范园区,积极争创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三、主要用途和实现的功能

本片区规划:商业服务业用地3.1043公顷,占比 2.56%;工业用地 87.3968公顷,占比 72.16%;公园绿地 7.7974公顷,占比 6.44%;防护绿地 2.5212公顷,占比2.08%;公用设施用地2.3624公顷,占比1.95%;城镇道路用地17.7082公顷,占比14.62%;交通场站用地 0.2269公顷,占比0.19%。成片开发主要实现的功能是工业发展功能。

四、规划符合性

该片区符合淮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全部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片区不涉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规划用地符合《安徽淮北淮北经济开发区(安徽淮北龙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五、拟建设项目和实施计划

本片区拟建设项目以工业项目为主,计划在2023-2025年分批次实施项目的土地征收和供应。

六、土地利用效益评估

片区土地综合开发会对社会、经济、环境等各方面都产生重大影响,对土地利用、分配公平、环境改善、增加就业等方面有巨大的促进作用。通过本方案的实施,能够真正实现统一规划、统一配套、统一开发、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提高了城市土地资源配置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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