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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发布时间:2023-06-16 15:37信息来源:烈山区生态环境分局 阅读次数: 字体:【    】

2022年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烈山区“散乱污”排查整治不彻底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突出生态环境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散乱污”排查整治不彻底。现场检查发现,原马场水泥厂、宋疃镇水泥厂和濉溪县水泥厂厂址内,部分“散乱污”企业“两断三清”不到位。

二、整改实施主体

烈山区委、区政府

三、重点措施

1.对指出辖区的“散乱污”企业依法取缔。

2.建立“散乱污”动态管理机制,压实属地责任,强化日常排查整治。

四、目标任务

“散乱污”企业“依法依规处理到位。

五、完成时限

2023年6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淮北市开展“散乱污”企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反馈的三个“散乱污”点位严格落实“两断三清”要求。马场水泥厂院内堆放的粉煤灰、黄沙现已清理完毕,洗砂设备已按要求拆除,现厂内部分地面已硬化。宋疃镇水泥厂已对院内筛选设备进行拆除清运,院内堆放砂石物料现已清理完毕。濉溪县永强水泥厂院内粉煤灰已清运完毕。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6月16日至2023年6月30日,共10个工作日)向淮北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  3040400

电子邮箱:  hbhjjczd@126.com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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