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烈山区“散乱污”排查整治不彻底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突出生态环境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散乱污”排查整治不彻底。现场检查发现,原马场水泥厂、宋疃镇水泥厂和濉溪县水泥厂厂址内,部分“散乱污”企业“两断三清”不到位。
二、整改实施主体
烈山区委、区政府
三、重点措施
1.对指出辖区的“散乱污”企业依法取缔。
2.建立“散乱污”动态管理机制,压实属地责任,强化日常排查整治。
四、目标任务
“散乱污”企业“依法依规处理到位。
五、完成时限
2023年6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淮北市开展“散乱污”企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反馈的三个“散乱污”点位严格落实“两断三清”要求。马场水泥厂院内堆放的粉煤灰、黄沙现已清理完毕,洗砂设备已按要求拆除,现厂内部分地面已硬化。宋疃镇水泥厂已对院内筛选设备进行拆除清运,院内堆放砂石物料现已清理完毕。濉溪县永强水泥厂院内粉煤灰已清运完毕。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6月16日至2023年6月30日,共10个工作日)向淮北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 3040400
电子邮箱: hbhjjczd@126.com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