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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烈山区社会工作指导服务中心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03 15:36信息来源:烈山区民政局 阅读次数: 字体:【    】

一、项目编号:HBCG-SCTC-202415

二、项目名称:2024年烈山区社会工作指导服务中心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市博爱社会工作发展中心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寿春路232号

中标金额:10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2024年烈山区社会工作指导服务中心

服务范围

淮北市烈山区

服务要求

烈山区镇(街道)、开发区社工站服务工作,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

签订合同后365天。

服务标准

完全响应。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采购代理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计取。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点、联系方式如下:

采购人地址及联系电话:

地址:淮北市烈山区民政局

联系电话: 13335601234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地址:淮北市发现之旅11栋104

联系电话:180561722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请中标供应商在公告期满后联系采购人签订合同,缴纳相应费用。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作放弃中标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淮北市烈山区民政局

地址:  淮北市烈山区民政局

联系人:沈刚     联系方式: 133356012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同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淮北市发现之旅11栋104

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1805617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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