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对“烈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局)政府购买服务”进行国内询价,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烈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局)政府购买服务。
(二)项目内容
派驻不少于3人服务团队,按照医保政策待遇规定,承办辖区内城乡居民医疗救助等业务,参与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区政务服务大厅医保窗口处理业务等相关工作,服务对象为烈山区辖区内常住居民(含医疗救助对象)。
(三)预算金额
15万元/年。
(四)最高限价
15万元/年。
(五)服务地点和期限
服务地点:淮北市烈山区。
服务时间:合同有效期为自签订之日起3年。
二、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采取询价方式。
三、申请人资质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二)具有履行本项目能力的保险公司(能提供医学、财务管理、计算机等方面的不少于3名工作能力、责任心强的专业服务人员;提供使用调查车辆1台,并配备必要办公设备和工作人员服装。),有相关服务经验者优先。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竞标文件编制
(一)供应商必须提供竞标文件,于2024年10月18日15时前送至烈山区科创大厦辅楼西A203室。
(二)本项目不分包,竞标资料应密封包装。
(三)竞标文件应包括: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投标人诚信承诺书。
5.投标报价单(见附件)。
6.其他支撑材料。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18日 15:00时
2.投标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10月18日 15:00时
3.开标地点:烈山区科创大厦辅楼西A201室
七、评标方法
询价小组开展现场勘察后,综合评议,同等设备、服务条件下,以价格最低成交;同等价格条件下提供设备及服务最优者成交。
八、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缴纳账户
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不要求。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 系 人:葛保勇
联系电话:0561-4686223
附件:投标报价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