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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三)

发布时间:2024-12-18 09:56信息来源:淮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烈山分局 阅读次数: 字体:【    】

2024年第二季度长江(安徽)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指出:“淮北市烈山区扬尘污染管控不到位。淮北市烈山区宋疃镇汪家东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扬尘管控不力,施工现场未建设车辆冲洗平台,雾炮机未使用,土石方施工时未落实湿法作业。部分运输道路未硬化,积尘明显”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突出生态环境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1、烈山区宋疃镇汪家东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扬尘管控不力;

2、施工现场未建设车辆冲洗平台;

3、雾炮机未使用,土石方施工时未落实湿法作业;

4、部分运输道路未硬化,积尘明显。

二、整改实施主体

中共烈山区委、烈山区人民政府

三、重点措施

1、依法依规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2、督促施工方建设安装车辆冲洗平台并规范使用。

3、按要求配备雾炮机,施工作业时常态化落实湿法作业要求。

4、对场内运输道路合理硬化,降低车辆运输扬尘污染。

5、强化日常监管,严防问题反弹。

四、目标任务

1、已对施工方下达责令整改指令书,责令施工方限期落实整改要求,未完成整改任务,不得擅自施工。

2、车辆冲洗平台已建设完成,并规范使用。

3、施工现场作业车辆已加装雾炮设备,施工作业时已常态化落实湿法作业要求。

4、已对施工场内易产生扬尘的路段进行临时铺设钢板路面,以降低车辆运输扬尘污染。

5、不定期对该施工工地进行巡查督查,要求严格落实扬尘管控措施。

五、完成时限

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

六、整改完成情况

综上,根据《安徽省突出生态环境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已将2024年第二季度长江(安徽)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指出:“淮北市烈山区扬尘污染管控不到位。淮北市烈山区宋疃镇汪家东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扬尘管控不力,施工现场未建设车辆冲洗平台,雾炮机未使用,土石方施工时未落实湿法作业。部分运输道路未硬化,积尘明显”问题整改完成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共10个工作日)向淮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

监督电话:0561-4685818,3052295

电子邮箱:lszrzyj@126.com

202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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