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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烈山区“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项目(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08 14:37信息来源:烈山区残联 阅读次数: 字体:【    】

一、项目编号:AHHS-2025-18

二、项目名称:淮北市烈山区“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淮北暖万家居家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烈山镇蒋疃行政村1号

中标金额:24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

名称:淮北市烈山区“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要求:居家托养服务内容包括生活照料、维修、护理、精神慰藉四大类,托养服务对象可在服务项目中根据自身情况自选服务内容,服务人员按残疾人需求原则上每月提供2-3次服务(特殊情况需提出申请),一年内提供不少于30次服务,每次上门入户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个小时,全年服务总时长不少于60小时。

服务时间一年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相关内容告知如下:

(一)提出质疑的形式、时间: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二)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未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

2、提交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 淮北市烈山区残疾人联合会       

   址: 淮北市烈山区宿丁路与迎宾路交叉口东南50米 

联系方式: 0561-46863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 安徽华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淮北市相山区新城国际D座        

联系方式: 182561998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工                   

电   话: 18256199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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